本文作者:admin

御用兵王_陆轩和宁宛西免费阅读精选在线

admin 2020-10-04 57
御用兵王_陆轩和宁宛西免费阅读精选在线摘要: 名字有‘’王‘’字的所有动物????王八,王鲨,一本小说第一章男主角从监狱出来…外面一女的和一老头接他的小说叫什么名字火爆天王,男主来自监狱,但不是罪犯,他是监狱长的儿子。好看的都...

名字有‘’王‘’字的所有动物????

王八,王鲨,

一本小说第一章男主角从监狱出来…外面一女的和一老头接他的小说叫什么名字

火爆天王,男主来自监狱,但不是罪犯,他是监狱长的儿子。

好看的都市热血小说

1、逆龙

2、御用男神

3、无限嚣张

4、绝色兵王在都市

5、浴血沸腾x

张献忠屠川是怎么回事?

关“张献忠屠蜀”的争议由来已久。清廷和当时的一些文人就曾指控张献忠在四川进行过多次大屠杀,这一说法后来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可。但也有人认为,类似指控有很大嫌疑是基于为了讨好当时的统治者(清朝当局)和政治上的对立(张属于“贼寇”)而非客观事实。下面着重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和双方的看法和论据 首先是一个前提:四川人口锐减 四川的人口在万历六年(1578年)有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明朝当时赋税与人头挂钩,所以明末四川人口当远远大于前面数据,甚至上千万。)(《明会要》卷五十),至清初顺治18年,只剩下8万人(还有一种说法是50万)。总之,人口的大量锐减是肯定的。而且,从近几年研究湖广填四川的资料中可以看出,被调查村庄中,基本都是从外地迁过来的,所以说当时肯定是有过人口大锐减,而且不是那种减掉十分之二三的锐减,而是接近灭绝的大锐减。

正方观点屠成都,《明史》“坑成都民于中园”。“贼兵之樵采者,尽入城中,拆毁房屋以为薪。又发兵四出,搜各州县山野,不论老幼男女,逢人便杀;如是半载。八月,献忠毁成都城,焚蜀王宫殿,并焚未尽之民房。凡石柱亭栏,皆毁之;大不能毁者,更聚薪烧裂之。成都有大城小城,本张仪所筑,汉昭烈帝修之。甃以巨石,贯以铁絙,壮丽甲天下。宫殿之盛,亦不减京师。至是,尽为瓦砾矣。献忠又令其众遍收川兵杀之,及其妻子男女,惟十岁以下者仅留一、二。(《客滇述》) “年十五以上杀之,各路汇集所杀卫军75万,新军23万六千,家口32万。”(《蜀乱》)《后鉴录》:“先检各卫军及在营新兵年十五以上杀之,会计各路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兵二十三万有奇,家口不计,乃次杀民之诸生,释道及堪舆,医卜有材技者。。。。。。凡三十余万,家口不计”。 张献忠并非一开始就要屠蜀,而是在清军入川,南明反扑以及川民四起的情况下才下令屠光川民。《蜀碧》:蜀民共起杀伪守牧令判等官。贼所破郡邑,置守牧令判等官,缉捕百姓。时四方兵大起,民之荼毒未尽者,斩木揭竿,纠集杀贼。一时伪官或刺於庭,或生畀之火,或投之水,几於殆尽。 还有《客滇述》:贼悬示城中,呼川人为蜀獠,谓『朕待蜀獠最好,而蜀獠每每要反,负朕之极,故尽杀之』。实际上在张献忠决心屠川的时候,其控制范围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有此情况也不奇怪。至于为何川民会反,因为张献忠打仗需要庞大的军需,因此就只能抢夺川民的粮食,加上此人好杀人,非常残暴,因此招致了川民的反抗。 有些人肯定会拿四川的张献忠庙来说事,关键是我想问下,除了梓潼有张献忠庙之外还有哪里有?至于原因在《蜀碧》中也有提及: 贼所过处,公廨、民居、园林、亭馆、寺观、楼阁,悉为瓦砾,所存者惟文昌、关帝二祠。盖关帝,秦人所尊,而文昌则彼推尊为太祖高皇帝者也。故重修七曲山(在梓潼)大庙,又建关帝祠於东,皆极钜丽。 又云:献初过梓潼,夜梦人以宗弟红柬来谒,诫以勿杀邑民。晨起,询人曰:此文昌帝君也。神姓张。献云:咱一家兄弟人,何忍杀之,梓潼得全。——《蜀碧》 这段虽然零散,但也可以证明张献忠因为在梓潼拜文昌侯为先祖,因此对梓潼人民比较客气,因此当地人民也比较感激他,那里的文昌庙张献忠所盖。但一个梓潼能代表所有四川吗? 还有就是“七杀碑”的传说,有人说外国人在1934年发现了张献忠的“圣谕碑”,写的是“天以万物与人,人以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不是“七杀碑”。其实这个石碑正好证明了张献忠屠蜀的真实性,因为在《蜀碧》《客滇述》《鹿樵纪闻》中都有记载:《后鉴录》说:“(张献忠)复为伪圣谕,刻石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是时崇祯十七年十一月。”《蜀碧》说:“初,贼自为圣谕六言云:‘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命右相严锡命作注解发明之。刻诸石。”《客滇述》说:“献忠自言亲见天神与语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遂刊行各州县。再续二语云:‘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即以为‘圣谕碑’。”《鹿樵纪闻》的记载与《客滇述》基本相同,惟“万物”作“百物”,“自思自量”作“自去思忖”。在这些明清的史料中,根本都没有所谓“七杀碑”的记载,那些说满清编造“七杀碑”传闻的可以住嘴了。至于“七杀碑”记载的来源是来自咸丰年间的《成都县志》,说是在山上发下了刻有七个杀字的石碑,后来与1914年被破提倡除旧思想的学生给摧毁。至于上面写的是不是七个杀就无从考证了。还有本书叫《平寇志》,是明末遗民彭孙贻所作,该书作者终身拒绝仕清,并且该书在满清的文字狱中,多次遭到满清的查禁。在这本书里也记载了张献忠在安徽凤阳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之事:“士民被杀者数万,刨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2650余间”。是年张献忠攻克安徽和州,“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号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当然,凭一个张献忠是不可能将四川屠光的,在他死后,满清花了十三年才占领了整个四川,这在《圣教入川记》中有鲜明的说明:“张献忠灭后,旗兵在川,……彼时川人不甘服旗人权下者,逃往地方,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载。迨至一千六百六十年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此时四川已有复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一千六百六十七年至一千六百八十一年,一连十五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盗之害。……四川际此兵燹之后,地广人稀。” 其他势力的屠杀南明军:其实南明除了杨展是真正为了四川人着想只可惜杨展因为他管辖的地盘逐渐富裕,在1648年被袁韬和武大定杀害。早在张献忠牺牲以前,南明官军对农民起义进行了拼命的反扑,残酷屠杀人民。史载,明军“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淫污劫杀,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顺治四年六月,南明官军王祥部总兵王命占领顺庆,“其始也,每家给免死牌一张,需银若干两。其继也,每牛给牛票一张,需银若干两。未几,而牵其牛,掠其人,掘其粮,焚其室,胥西南之民而兵之。”顺治六年,南明官军曹勋部驻雅州,“其兵亦不易得食,于是纠合焦英等队外掠西道,内掠雅边,豆、麦、高粱搜括无一粒。遗黎草根、木皮充腹,迨尽,僵尸满路,城乡至显设卖人肉汤锅。”故当时亦有“宁遇恶虎,不遇曹部”之谚。地主武装:地主武装也是这样,如雅州“黎神武等所为,残忍妄诞,凡有俘获及挟仇相害者,但云从贼,无不手刃之。”这些地主武装,在其辖区内大肆掠杀人民,如顺治二年十一月,南明监建黎军范文光“驻节雅州”,“分兵劫掠”,以致“雅民剥床见肤,各星散逃去”,“又纵兵掳掠,雅安民遭害甚惨”,所以当时有“宁逢赤眉,不逢文师”之谣。在人民看来,农民起义军(“赤眉”)比地主武装好。为了争抢粮食,一切仁义道德都已经不存在了。有个冯氏家族写了本《冯氏历乱录》,在书里对当地摇黄土军任意肆虐和清军开道杀人都有描写。清军攻周时缝草便杀据欧阳直的《蜀乱》记载,摇黄土军杀人,吃人之事也干不少,在一座庙里,他们抓大头的小孩,将其四肢绑住,用头撞钟,看其被撞得脑浆迸裂以此来取乐,是“更甚于献忠”。张献忠的军队是支有军纪的军队,所干之事都是有目的的,而摇黄土军就是毫无纪律的土匪了。 由此可以看出,张献忠所毒害的主要在川西一带,川南是南明和摇黄的地盘。随着清军入川,他们之间互相争夺,为了地盘和粮食。导致川南“孑遗者百无一二”,清军: 清军杀人在《客滇述》中也有记载:清将梁一训驱残民数千,北走至绵州,又尽杀之,成都人殆尽。还有康熙曾下令“就地打粮”:“惟蜀路运粮,最为重要,宜于所复城池、村落,遍访贼积米谷,悉行察收。俾进蜀官兵,不悞支给。”清军“败兵奔驻雅州、名山两地,民间谷、豆、荞麦尽掠,鸡、鸭、牛、羊尽杀,瓦屋茅舍尽毁。人民无依,悉赴川西逃生。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  清军中吴三桂所部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吴三桂的军队在四川干了大量坏事。如王屏藩部的北路将军、后被吴三桂封为国公的谭宏,“年逾七十,淫虐无度,虏人妇女,所在地方,劫掠财贿。有不从者,即诬以罪,倾其身。宏妻姜氏,尤嗜贿利,于保宁多畜无赖为义子。凡犯一恶情理难容者,贿投姜门,问刑者即莫敢问。广(广元)、南(南江)、通(通江)、巴(巴中)、太平(万源)诸州,宏兵络绎不绝,勒索居民,十室九空,或涉深山穷谷人迹罕到之地,尚不得免。税及屠者、草履、鸡子,一切诛求。生灵涂炭,怨声满路。”康熙十五年,“吴三桂遣伪将军何德驻雅,征调烦苛,愁怨之气,酿成瘟疫,上南(即上川南)之人,死亡甚众。”“吴逆诏各州县输纳粮米运永宁军前,……有司昼夜飞催,惨苦万壮(状)。又值云南兵马,久驻保宁地方,人人思归,悉披坚逃反,连路尽遭殃害。”整个四川“农苦于徭役,商苦于暴税,兵苦于战阵”。到了康熙十七年,已是“民不堪命”的局面。可见从六百万人减少到8万人的真凶是清军(包含吴三桂),南明,张献忠,摇黄土军和各路强盗土匪共同所为,加上灾荒,瘟疫,虎患,人吃人,逃离等天灾人祸,才是导致川人减少的真正原因。补充,其实除了《后鉴录》之外,其他的资料很多都并没有将全部责任嫁祸到张献忠身上,如《蜀龟鉴》:痛乎,明季屠川之惨也。四川南部死于张献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于瘟疫、虎灾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遗之民百不存一矣。川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千不存一矣。川东死于献者十二三,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万不遗一矣。川西死于献者十七八,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十万不存一矣。

反方观点(1)张献忠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军才攻陷重庆。也就是说在这十三年中,张献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搏斗。难道这13年当中清军在和孤魂野鬼打仗?(2)四川平定后,满清统治者为了把“几乎杀尽四川人”的责任推给张献忠,就利用民间流传下来的“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的口碑,在后面加上七个“杀”字,而且声称这块“七杀碑”就在官署中,以证明其说词可信。 而国内现存两块张献忠“圣谕碑”, 少城公园陈列的碑上,没有一个“杀”字,当时的照片仍在。另一块“圣谕碑”,是1934年由一位英国传教士在四川广汉发现的,后来这块碑被运到广汉公园中展示。而它的碑文正是史料中记载的张献忠“六言圣谕”:“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说的是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蜀碧》一书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6年)的进士,官为御林院编修。可说是封建士大夫阶级的代表,对农民起义的痛恨可想而知,所以他的书究竟有多少可信度很值得人怀疑。 1646年,也即满清入关后第三个年头,满清即宣布张献忠已被战死,并宣称“破一白三十余营。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满清攻陷渝城(重庆),是在十三年后的1659年。因此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采取了彻底屠杀的办法作为报复。即不论是“张贼”,还是无辜的平民,一律斩杀。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这种残忍的镇压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续了很长时间。为了隐瞒真相、欺骗中国人,满清居然把他们自己干的这些大屠杀全部栽赃给张献忠!试想,假如张献忠真如满清鞑虏所宣传的那样,“是一个疯狂的杀人魔王。四川交通可达的人烟稠密之处,差不多被他杀绝”,那么,几乎没有人烟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已经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何需“劳驾”清兵们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这不是明显的矛盾嘛。 [2]四川人民的反清活动被残忍地镇压后,的确是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清廷不得不迁移湖广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广填四川)。造成这种惨状的不正是清兵们吗?可见当时的清兵们不仅穷凶极恶、而且栽赃的手法也卑鄙至极。  当然越是夸张和宣传张献忠的“屠杀”,就越能证明真正的刽子手们的行为是“正义”的。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满清统治了两百多年,战败一方的记录早就被毁灭或被篡改,留下的只是有利于自己的“记录”和当时的宣传,这样的“历史”代代相传,两百年后的百姓也就很自然地信了。  不过,如上面的例子,还是可以从满清自己的记录里找到矛盾的地方,从而还回历史的真面目。也有后来的出土文物戳穿了当时满清所制造的、流传两百多年的谎言。  例如,有一个栽赃的著名例子:满清的“七杀碑”传说。满清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天生万物以养人  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但后来,在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出土了张献忠的“圣谕碑”。碑文上却是:  ‘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即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杀气。  满清的御用文人们,把前段留下,居然把后一句改成了七个“杀”字以宣传张献忠的“残暴”和满清的“正义”!  当然,张献忠在四川时的确也做了很多坏事,但绝对没有像自满清征服全中国后所流传的那样,四川人都是被他杀光的。制造“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惨剧的决不是张献忠,而是当时的满清军队。

所有带兵王小说的名字

女总裁的贴身兵王

逍遥兵王

近身兵王

最强兵王

至尊兵王

美女总裁的特种兵王

御用兵王

超强兵王在都市

医武兵王

绝世兵王

特种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的美女军团

抗战之最强兵王

桃运兵王

山村透视兵王

特种兵王

龙牙兵王

特种兵王在山村

功夫兵王

超级兵王俏总裁

校花的贴身兵王

女神的布衣兵王

校花的透视兵王

贴身兵王

兵王之王

妖孽兵王

超级兵王在校园

邪气兵王

火爆兵王

超品兵王

都市之无敌兵王

抗日之兵王传说

水浒之特种兵王

护花兵王

至强兵王

张献忠屠川是怎么回事?

关“张献忠屠蜀”的争议由来已久。清廷和当时的一些文人就曾指控张献忠在四川进行过多次大屠杀,这一说法后来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可。但也有人认为,类似指控有很大嫌疑是基于为了讨好当时的统治者(清朝当局)和政治上的对立(张属于“贼寇”)而非客观事实。下面着重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和双方的看法和论据 首先是一个前提:四川人口锐减 四川的人口在万历六年(1578年)有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明朝当时赋税与人头挂钩,所以明末四川人口当远远大于前面数据,甚至上千万。)(《明会要》卷五十),至清初顺治18年,只剩下8万人(还有一种说法是50万)。总之,人口的大量锐减是肯定的。而且,从近几年研究湖广填四川的资料中可以看出,被调查村庄中,基本都是从外地迁过来的,所以说当时肯定是有过人口大锐减,而且不是那种减掉十分之二三的锐减,而是接近灭绝的大锐减。

正方观点屠成都,《明史》“坑成都民于中园”。“贼兵之樵采者,尽入城中,拆毁房屋以为薪。又发兵四出,搜各州县山野,不论老幼男女,逢人便杀;如是半载。八月,献忠毁成都城,焚蜀王宫殿,并焚未尽之民房。凡石柱亭栏,皆毁之;大不能毁者,更聚薪烧裂之。成都有大城小城,本张仪所筑,汉昭烈帝修之。甃以巨石,贯以铁絙,壮丽甲天下。宫殿之盛,亦不减京师。至是,尽为瓦砾矣。献忠又令其众遍收川兵杀之,及其妻子男女,惟十岁以下者仅留一、二。(《客滇述》) “年十五以上杀之,各路汇集所杀卫军75万,新军23万六千,家口32万。”(《蜀乱》)《后鉴录》:“先检各卫军及在营新兵年十五以上杀之,会计各路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兵二十三万有奇,家口不计,乃次杀民之诸生,释道及堪舆,医卜有材技者。。。。。。凡三十余万,家口不计”。 张献忠并非一开始就要屠蜀,而是在清军入川,南明反扑以及川民四起的情况下才下令屠光川民。《蜀碧》:蜀民共起杀伪守牧令判等官。贼所破郡邑,置守牧令判等官,缉捕百姓。时四方兵大起,民之荼毒未尽者,斩木揭竿,纠集杀贼。一时伪官或刺於庭,或生畀之火,或投之水,几於殆尽。 还有《客滇述》:贼悬示城中,呼川人为蜀獠,谓『朕待蜀獠最好,而蜀獠每每要反,负朕之极,故尽杀之』。实际上在张献忠决心屠川的时候,其控制范围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有此情况也不奇怪。至于为何川民会反,因为张献忠打仗需要庞大的军需,因此就只能抢夺川民的粮食,加上此人好杀人,非常残暴,因此招致了川民的反抗。 有些人肯定会拿四川的张献忠庙来说事,关键是我想问下,除了梓潼有张献忠庙之外还有哪里有?至于原因在《蜀碧》中也有提及: 贼所过处,公廨、民居、园林、亭馆、寺观、楼阁,悉为瓦砾,所存者惟文昌、关帝二祠。盖关帝,秦人所尊,而文昌则彼推尊为太祖高皇帝者也。故重修七曲山(在梓潼)大庙,又建关帝祠於东,皆极钜丽。 又云:献初过梓潼,夜梦人以宗弟红柬来谒,诫以勿杀邑民。晨起,询人曰:此文昌帝君也。神姓张。献云:咱一家兄弟人,何忍杀之,梓潼得全。——《蜀碧》 这段虽然零散,但也可以证明张献忠因为在梓潼拜文昌侯为先祖,因此对梓潼人民比较客气,因此当地人民也比较感激他,那里的文昌庙张献忠所盖。但一个梓潼能代表所有四川吗? 还有就是“七杀碑”的传说,有人说外国人在1934年发现了张献忠的“圣谕碑”,写的是“天以万物与人,人以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不是“七杀碑”。其实这个石碑正好证明了张献忠屠蜀的真实性,因为在《蜀碧》《客滇述》《鹿樵纪闻》中都有记载:《后鉴录》说:“(张献忠)复为伪圣谕,刻石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是时崇祯十七年十一月。”《蜀碧》说:“初,贼自为圣谕六言云:‘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命右相严锡命作注解发明之。刻诸石。”《客滇述》说:“献忠自言亲见天神与语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遂刊行各州县。再续二语云:‘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即以为‘圣谕碑’。”《鹿樵纪闻》的记载与《客滇述》基本相同,惟“万物”作“百物”,“自思自量”作“自去思忖”。在这些明清的史料中,根本都没有所谓“七杀碑”的记载,那些说满清编造“七杀碑”传闻的可以住嘴了。至于“七杀碑”记载的来源是来自咸丰年间的《成都县志》,说是在山上发下了刻有七个杀字的石碑,后来与1914年被破提倡除旧思想的学生给摧毁。至于上面写的是不是七个杀就无从考证了。还有本书叫《平寇志》,是明末遗民彭孙贻所作,该书作者终身拒绝仕清,并且该书在满清的文字狱中,多次遭到满清的查禁。在这本书里也记载了张献忠在安徽凤阳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之事:“士民被杀者数万,刨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2650余间”。是年张献忠攻克安徽和州,“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号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当然,凭一个张献忠是不可能将四川屠光的,在他死后,满清花了十三年才占领了整个四川,这在《圣教入川记》中有鲜明的说明:“张献忠灭后,旗兵在川,……彼时川人不甘服旗人权下者,逃往地方,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载。迨至一千六百六十年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此时四川已有复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一千六百六十七年至一千六百八十一年,一连十五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盗之害。……四川际此兵燹之后,地广人稀。” 其他势力的屠杀南明军:其实南明除了杨展是真正为了四川人着想只可惜杨展因为他管辖的地盘逐渐富裕,在1648年被袁韬和武大定杀害。早在张献忠牺牲以前,南明官军对农民起义进行了拼命的反扑,残酷屠杀人民。史载,明军“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淫污劫杀,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顺治四年六月,南明官军王祥部总兵王命占领顺庆,“其始也,每家给免死牌一张,需银若干两。其继也,每牛给牛票一张,需银若干两。未几,而牵其牛,掠其人,掘其粮,焚其室,胥西南之民而兵之。”顺治六年,南明官军曹勋部驻雅州,“其兵亦不易得食,于是纠合焦英等队外掠西道,内掠雅边,豆、麦、高粱搜括无一粒。遗黎草根、木皮充腹,迨尽,僵尸满路,城乡至显设卖人肉汤锅。”故当时亦有“宁遇恶虎,不遇曹部”之谚。地主武装:地主武装也是这样,如雅州“黎神武等所为,残忍妄诞,凡有俘获及挟仇相害者,但云从贼,无不手刃之。”这些地主武装,在其辖区内大肆掠杀人民,如顺治二年十一月,南明监建黎军范文光“驻节雅州”,“分兵劫掠”,以致“雅民剥床见肤,各星散逃去”,“又纵兵掳掠,雅安民遭害甚惨”,所以当时有“宁逢赤眉,不逢文师”之谣。在人民看来,农民起义军(“赤眉”)比地主武装好。为了争抢粮食,一切仁义道德都已经不存在了。有个冯氏家族写了本《冯氏历乱录》,在书里对当地摇黄土军任意肆虐和清军开道杀人都有描写。清军攻周时缝草便杀据欧阳直的《蜀乱》记载,摇黄土军杀人,吃人之事也干不少,在一座庙里,他们抓大头的小孩,将其四肢绑住,用头撞钟,看其被撞得脑浆迸裂以此来取乐,是“更甚于献忠”。张献忠的军队是支有军纪的军队,所干之事都是有目的的,而摇黄土军就是毫无纪律的土匪了。 由此可以看出,张献忠所毒害的主要在川西一带,川南是南明和摇黄的地盘。随着清军入川,他们之间互相争夺,为了地盘和粮食。导致川南“孑遗者百无一二”,清军: 清军杀人在《客滇述》中也有记载:清将梁一训驱残民数千,北走至绵州,又尽杀之,成都人殆尽。还有康熙曾下令“就地打粮”:“惟蜀路运粮,最为重要,宜于所复城池、村落,遍访贼积米谷,悉行察收。俾进蜀官兵,不悞支给。”清军“败兵奔驻雅州、名山两地,民间谷、豆、荞麦尽掠,鸡、鸭、牛、羊尽杀,瓦屋茅舍尽毁。人民无依,悉赴川西逃生。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  清军中吴三桂所部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吴三桂的军队在四川干了大量坏事。如王屏藩部的北路将军、后被吴三桂封为国公的谭宏,“年逾七十,淫虐无度,虏人妇女,所在地方,劫掠财贿。有不从者,即诬以罪,倾其身。宏妻姜氏,尤嗜贿利,于保宁多畜无赖为义子。凡犯一恶情理难容者,贿投姜门,问刑者即莫敢问。广(广元)、南(南江)、通(通江)、巴(巴中)、太平(万源)诸州,宏兵络绎不绝,勒索居民,十室九空,或涉深山穷谷人迹罕到之地,尚不得免。税及屠者、草履、鸡子,一切诛求。生灵涂炭,怨声满路。”康熙十五年,“吴三桂遣伪将军何德驻雅,征调烦苛,愁怨之气,酿成瘟疫,上南(即上川南)之人,死亡甚众。”“吴逆诏各州县输纳粮米运永宁军前,……有司昼夜飞催,惨苦万壮(状)。又值云南兵马,久驻保宁地方,人人思归,悉披坚逃反,连路尽遭殃害。”整个四川“农苦于徭役,商苦于暴税,兵苦于战阵”。到了康熙十七年,已是“民不堪命”的局面。可见从六百万人减少到8万人的真凶是清军(包含吴三桂),南明,张献忠,摇黄土军和各路强盗土匪共同所为,加上灾荒,瘟疫,虎患,人吃人,逃离等天灾人祸,才是导致川人减少的真正原因。补充,其实除了《后鉴录》之外,其他的资料很多都并没有将全部责任嫁祸到张献忠身上,如《蜀龟鉴》:痛乎,明季屠川之惨也。四川南部死于张献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于瘟疫、虎灾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遗之民百不存一矣。川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千不存一矣。川东死于献者十二三,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万不遗一矣。川西死于献者十七八,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十万不存一矣。

反方观点(1)张献忠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军才攻陷重庆。也就是说在这十三年中,张献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搏斗。难道这13年当中清军在和孤魂野鬼打仗?(2)四川平定后,满清统治者为了把“几乎杀尽四川人”的责任推给张献忠,就利用民间流传下来的“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的口碑,在后面加上七个“杀”字,而且声称这块“七杀碑”就在官署中,以证明其说词可信。 而国内现存两块张献忠“圣谕碑”, 少城公园陈列的碑上,没有一个“杀”字,当时的照片仍在。另一块“圣谕碑”,是1934年由一位英国传教士在四川广汉发现的,后来这块碑被运到广汉公园中展示。而它的碑文正是史料中记载的张献忠“六言圣谕”:“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说的是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蜀碧》一书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6年)的进士,官为御林院编修。可说是封建士大夫阶级的代表,对农民起义的痛恨可想而知,所以他的书究竟有多少可信度很值得人怀疑。 1646年,也即满清入关后第三个年头,满清即宣布张献忠已被战死,并宣称“破一白三十余营。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满清攻陷渝城(重庆),是在十三年后的1659年。因此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采取了彻底屠杀的办法作为报复。即不论是“张贼”,还是无辜的平民,一律斩杀。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这种残忍的镇压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续了很长时间。为了隐瞒真相、欺骗中国人,满清居然把他们自己干的这些大屠杀全部栽赃给张献忠!试想,假如张献忠真如满清鞑虏所宣传的那样,“是一个疯狂的杀人魔王。四川交通可达的人烟稠密之处,差不多被他杀绝”,那么,几乎没有人烟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已经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何需“劳驾”清兵们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这不是明显的矛盾嘛。 [2]四川人民的反清活动被残忍地镇压后,的确是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清廷不得不迁移湖广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广填四川)。造成这种惨状的不正是清兵们吗?可见当时的清兵们不仅穷凶极恶、而且栽赃的手法也卑鄙至极。  当然越是夸张和宣传张献忠的“屠杀”,就越能证明真正的刽子手们的行为是“正义”的。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满清统治了两百多年,战败一方的记录早就被毁灭或被篡改,留下的只是有利于自己的“记录”和当时的宣传,这样的“历史”代代相传,两百年后的百姓也就很自然地信了。  不过,如上面的例子,还是可以从满清自己的记录里找到矛盾的地方,从而还回历史的真面目。也有后来的出土文物戳穿了当时满清所制造的、流传两百多年的谎言。  例如,有一个栽赃的著名例子:满清的“七杀碑”传说。满清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天生万物以养人  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但后来,在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出土了张献忠的“圣谕碑”。碑文上却是:  ‘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即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杀气。  满清的御用文人们,把前段留下,居然把后一句改成了七个“杀”字以宣传张献忠的“残暴”和满清的“正义”!  当然,张献忠在四川时的确也做了很多坏事,但绝对没有像自满清征服全中国后所流传的那样,四川人都是被他杀光的。制造“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惨剧的决不是张献忠,而是当时的满清军队。

张献忠屠川是怎么回事?

关“张献忠屠蜀”的争议由来已久。清廷和当时的一些文人就曾指控张献忠在四川进行过多次大屠杀,这一说法后来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可。但也有人认为,类似指控有很大嫌疑是基于为了讨好当时的统治者(清朝当局)和政治上的对立(张属于“贼寇”)而非客观事实。下面着重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和双方的看法和论据 首先是一个前提:四川人口锐减 四川的人口在万历六年(1578年)有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明朝当时赋税与人头挂钩,所以明末四川人口当远远大于前面数据,甚至上千万。)(《明会要》卷五十),至清初顺治18年,只剩下8万人(还有一种说法是50万)。总之,人口的大量锐减是肯定的。而且,从近几年研究湖广填四川的资料中可以看出,被调查村庄中,基本都是从外地迁过来的,所以说当时肯定是有过人口大锐减,而且不是那种减掉十分之二三的锐减,而是接近灭绝的大锐减。

正方观点屠成都,《明史》“坑成都民于中园”。“贼兵之樵采者,尽入城中,拆毁房屋以为薪。又发兵四出,搜各州县山野,不论老幼男女,逢人便杀;如是半载。八月,献忠毁成都城,焚蜀王宫殿,并焚未尽之民房。凡石柱亭栏,皆毁之;大不能毁者,更聚薪烧裂之。成都有大城小城,本张仪所筑,汉昭烈帝修之。甃以巨石,贯以铁絙,壮丽甲天下。宫殿之盛,亦不减京师。至是,尽为瓦砾矣。献忠又令其众遍收川兵杀之,及其妻子男女,惟十岁以下者仅留一、二。(《客滇述》) “年十五以上杀之,各路汇集所杀卫军75万,新军23万六千,家口32万。”(《蜀乱》)《后鉴录》:“先检各卫军及在营新兵年十五以上杀之,会计各路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兵二十三万有奇,家口不计,乃次杀民之诸生,释道及堪舆,医卜有材技者。。。。。。凡三十余万,家口不计”。 张献忠并非一开始就要屠蜀,而是在清军入川,南明反扑以及川民四起的情况下才下令屠光川民。《蜀碧》:蜀民共起杀伪守牧令判等官。贼所破郡邑,置守牧令判等官,缉捕百姓。时四方兵大起,民之荼毒未尽者,斩木揭竿,纠集杀贼。一时伪官或刺於庭,或生畀之火,或投之水,几於殆尽。 还有《客滇述》:贼悬示城中,呼川人为蜀獠,谓『朕待蜀獠最好,而蜀獠每每要反,负朕之极,故尽杀之』。实际上在张献忠决心屠川的时候,其控制范围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有此情况也不奇怪。至于为何川民会反,因为张献忠打仗需要庞大的军需,因此就只能抢夺川民的粮食,加上此人好杀人,非常残暴,因此招致了川民的反抗。 有些人肯定会拿四川的张献忠庙来说事,关键是我想问下,除了梓潼有张献忠庙之外还有哪里有?至于原因在《蜀碧》中也有提及: 贼所过处,公廨、民居、园林、亭馆、寺观、楼阁,悉为瓦砾,所存者惟文昌、关帝二祠。盖关帝,秦人所尊,而文昌则彼推尊为太祖高皇帝者也。故重修七曲山(在梓潼)大庙,又建关帝祠於东,皆极钜丽。 又云:献初过梓潼,夜梦人以宗弟红柬来谒,诫以勿杀邑民。晨起,询人曰:此文昌帝君也。神姓张。献云:咱一家兄弟人,何忍杀之,梓潼得全。——《蜀碧》 这段虽然零散,但也可以证明张献忠因为在梓潼拜文昌侯为先祖,因此对梓潼人民比较客气,因此当地人民也比较感激他,那里的文昌庙张献忠所盖。但一个梓潼能代表所有四川吗? 还有就是“七杀碑”的传说,有人说外国人在1934年发现了张献忠的“圣谕碑”,写的是“天以万物与人,人以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不是“七杀碑”。其实这个石碑正好证明了张献忠屠蜀的真实性,因为在《蜀碧》《客滇述》《鹿樵纪闻》中都有记载:《后鉴录》说:“(张献忠)复为伪圣谕,刻石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是时崇祯十七年十一月。”《蜀碧》说:“初,贼自为圣谕六言云:‘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命右相严锡命作注解发明之。刻诸石。”《客滇述》说:“献忠自言亲见天神与语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遂刊行各州县。再续二语云:‘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即以为‘圣谕碑’。”《鹿樵纪闻》的记载与《客滇述》基本相同,惟“万物”作“百物”,“自思自量”作“自去思忖”。在这些明清的史料中,根本都没有所谓“七杀碑”的记载,那些说满清编造“七杀碑”传闻的可以住嘴了。至于“七杀碑”记载的来源是来自咸丰年间的《成都县志》,说是在山上发下了刻有七个杀字的石碑,后来与1914年被破提倡除旧思想的学生给摧毁。至于上面写的是不是七个杀就无从考证了。还有本书叫《平寇志》,是明末遗民彭孙贻所作,该书作者终身拒绝仕清,并且该书在满清的文字狱中,多次遭到满清的查禁。在这本书里也记载了张献忠在安徽凤阳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之事:“士民被杀者数万,刨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2650余间”。是年张献忠攻克安徽和州,“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号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当然,凭一个张献忠是不可能将四川屠光的,在他死后,满清花了十三年才占领了整个四川,这在《圣教入川记》中有鲜明的说明:“张献忠灭后,旗兵在川,……彼时川人不甘服旗人权下者,逃往地方,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载。迨至一千六百六十年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此时四川已有复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一千六百六十七年至一千六百八十一年,一连十五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盗之害。……四川际此兵燹之后,地广人稀。” 其他势力的屠杀南明军:其实南明除了杨展是真正为了四川人着想只可惜杨展因为他管辖的地盘逐渐富裕,在1648年被袁韬和武大定杀害。早在张献忠牺牲以前,南明官军对农民起义进行了拼命的反扑,残酷屠杀人民。史载,明军“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淫污劫杀,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顺治四年六月,南明官军王祥部总兵王命占领顺庆,“其始也,每家给免死牌一张,需银若干两。其继也,每牛给牛票一张,需银若干两。未几,而牵其牛,掠其人,掘其粮,焚其室,胥西南之民而兵之。”顺治六年,南明官军曹勋部驻雅州,“其兵亦不易得食,于是纠合焦英等队外掠西道,内掠雅边,豆、麦、高粱搜括无一粒。遗黎草根、木皮充腹,迨尽,僵尸满路,城乡至显设卖人肉汤锅。”故当时亦有“宁遇恶虎,不遇曹部”之谚。地主武装:地主武装也是这样,如雅州“黎神武等所为,残忍妄诞,凡有俘获及挟仇相害者,但云从贼,无不手刃之。”这些地主武装,在其辖区内大肆掠杀人民,如顺治二年十一月,南明监建黎军范文光“驻节雅州”,“分兵劫掠”,以致“雅民剥床见肤,各星散逃去”,“又纵兵掳掠,雅安民遭害甚惨”,所以当时有“宁逢赤眉,不逢文师”之谣。在人民看来,农民起义军(“赤眉”)比地主武装好。为了争抢粮食,一切仁义道德都已经不存在了。有个冯氏家族写了本《冯氏历乱录》,在书里对当地摇黄土军任意肆虐和清军开道杀人都有描写。清军攻周时缝草便杀据欧阳直的《蜀乱》记载,摇黄土军杀人,吃人之事也干不少,在一座庙里,他们抓大头的小孩,将其四肢绑住,用头撞钟,看其被撞得脑浆迸裂以此来取乐,是“更甚于献忠”。张献忠的军队是支有军纪的军队,所干之事都是有目的的,而摇黄土军就是毫无纪律的土匪了。 由此可以看出,张献忠所毒害的主要在川西一带,川南是南明和摇黄的地盘。随着清军入川,他们之间互相争夺,为了地盘和粮食。导致川南“孑遗者百无一二”,清军: 清军杀人在《客滇述》中也有记载:清将梁一训驱残民数千,北走至绵州,又尽杀之,成都人殆尽。还有康熙曾下令“就地打粮”:“惟蜀路运粮,最为重要,宜于所复城池、村落,遍访贼积米谷,悉行察收。俾进蜀官兵,不悞支给。”清军“败兵奔驻雅州、名山两地,民间谷、豆、荞麦尽掠,鸡、鸭、牛、羊尽杀,瓦屋茅舍尽毁。人民无依,悉赴川西逃生。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  清军中吴三桂所部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吴三桂的军队在四川干了大量坏事。如王屏藩部的北路将军、后被吴三桂封为国公的谭宏,“年逾七十,淫虐无度,虏人妇女,所在地方,劫掠财贿。有不从者,即诬以罪,倾其身。宏妻姜氏,尤嗜贿利,于保宁多畜无赖为义子。凡犯一恶情理难容者,贿投姜门,问刑者即莫敢问。广(广元)、南(南江)、通(通江)、巴(巴中)、太平(万源)诸州,宏兵络绎不绝,勒索居民,十室九空,或涉深山穷谷人迹罕到之地,尚不得免。税及屠者、草履、鸡子,一切诛求。生灵涂炭,怨声满路。”康熙十五年,“吴三桂遣伪将军何德驻雅,征调烦苛,愁怨之气,酿成瘟疫,上南(即上川南)之人,死亡甚众。”“吴逆诏各州县输纳粮米运永宁军前,……有司昼夜飞催,惨苦万壮(状)。又值云南兵马,久驻保宁地方,人人思归,悉披坚逃反,连路尽遭殃害。”整个四川“农苦于徭役,商苦于暴税,兵苦于战阵”。到了康熙十七年,已是“民不堪命”的局面。可见从六百万人减少到8万人的真凶是清军(包含吴三桂),南明,张献忠,摇黄土军和各路强盗土匪共同所为,加上灾荒,瘟疫,虎患,人吃人,逃离等天灾人祸,才是导致川人减少的真正原因。补充,其实除了《后鉴录》之外,其他的资料很多都并没有将全部责任嫁祸到张献忠身上,如《蜀龟鉴》:痛乎,明季屠川之惨也。四川南部死于张献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于瘟疫、虎灾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遗之民百不存一矣。川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千不存一矣。川东死于献者十二三,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万不遗一矣。川西死于献者十七八,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十万不存一矣。

反方观点(1)张献忠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军才攻陷重庆。也就是说在这十三年中,张献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搏斗。难道这13年当中清军在和孤魂野鬼打仗?(2)四川平定后,满清统治者为了把“几乎杀尽四川人”的责任推给张献忠,就利用民间流传下来的“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的口碑,在后面加上七个“杀”字,而且声称这块“七杀碑”就在官署中,以证明其说词可信。 而国内现存两块张献忠“圣谕碑”, 少城公园陈列的碑上,没有一个“杀”字,当时的照片仍在。另一块“圣谕碑”,是1934年由一位英国传教士在四川广汉发现的,后来这块碑被运到广汉公园中展示。而它的碑文正是史料中记载的张献忠“六言圣谕”:“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说的是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御用兵王_陆轩和宁宛西免费阅读精选在线人需要反省。《蜀碧》一书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6年)的进士,官为御林院编修。可说是封建士大夫阶级的代表,对农民起义的痛恨可想而知,所以他的书究竟有多少可信度很值得人怀疑。 1646年,也即满清入关后第三个年头,满清即宣布张献忠已被战死,并宣称“破一白三十余营。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满清攻陷渝城(重庆),是在十三年后的1659年。因此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采取了彻底屠杀的办法作为报复。即不论是“张贼”,还是无辜的平民,一律斩杀。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这种残忍的镇压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续了很长时间。为了隐瞒真相、欺骗中国人,满清居然把他们自己干的这些大屠杀全部栽赃给张献忠!试想,假如张献忠真如满清鞑虏所宣传的那样,“是一个疯狂的杀人魔王。四川交通可达的人烟稠密之处,差不多被他杀绝”,那么,几乎没有人烟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已经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何需“劳驾”清兵们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这不是明显的矛盾嘛。 [2]四川人民的反清活动被残忍地镇压后,的确是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清廷不得不迁移湖广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广填四川)。造成这种惨状的不正是清兵们吗?可见当时的清兵们不仅穷凶极恶、而且栽赃的手法也卑鄙至极。  当然越是夸张和宣传张献忠的“屠杀”,就越能证明真正的刽子手们的行为是“正义”的。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满清统治了两百多年,战败一方的记录早就被毁灭或被篡改,留下的只是有利于自己的“记录”和当时的宣传,这样的“历史”代代相传,两百年后的百姓也就很自然地信了。  不过,如上面的例子,还是可以从满清自己的记录里找到矛盾的地方,从而还回历史的真面目。也有后来的出土文物戳穿了当时满清所制造的、流传两百多年的谎言。  例如,有一个栽赃的著名例子:满清的“七杀碑”传说。满清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天生万物以养人  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但后来,在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出土了张献忠的“圣谕碑”。碑文上却是:  ‘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即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杀气。  满清的御用文人们,把前段留下,居然把后一句改成了七个“杀”字以宣传张献忠的“残暴”和满清的“正义”!  当然,张献忠在四川时的确也做了很多坏事,但绝对没有像自满清征服全中国后所流传的那样,四川人都是被他杀光的。制造“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惨剧的决不是张献忠,而是当时的满清军队。

张献忠屠川是怎么回事?

关“张献忠屠蜀”的争议由来已久。清廷和当时的一些文人就曾指控张献忠在四川进行过多次大屠杀,这一说法后来得到了一些人的认可。但也有人认为,类似指控有很大嫌疑是基于为了讨好当时的统治者(清朝当局)和政治上的对立(张属于“贼寇”)而非客观事实。下面着重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和双方的看法和论据 首先是一个前提:四川人口锐减 四川的人口在万历六年(1578年)有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明朝当时赋税与人头挂钩,所以明末四川人口当远远大于前面数据,甚至上千万。)(《明会要》卷五十),至清初顺治18年,只剩下8万人(还有一种说法是50万)。总之,人口的大量锐减是肯定的。而且,从近几年研究湖广填四川的资料中可以看出,被调查村庄中,基本都是从外地迁过来的,所以说当时肯定是有过人口大锐减,而且不是那种减掉十分之二三的锐减,而是接近灭绝的大锐减。

正方观点屠成都,《明史》“坑成都民于中园”。“贼兵之樵采者,尽入城中,拆毁房屋以为薪。又发兵四出,搜各州县山野,不论老幼男女,逢人便杀;如是半载。八月,献忠毁成都城,焚蜀王宫殿,并焚未尽之民房。凡石柱亭栏,皆毁之;大不能毁者,更聚薪烧裂之。成都有大城小城,本张仪所筑,汉昭烈帝修之。甃以巨石,贯以铁絙,壮丽甲天下。宫殿之盛,亦不减京师。至是,尽为瓦砾矣。献忠又令其众遍收川兵杀之,及其妻子男女,惟十岁以下者仅留一、二。(《客滇述》) “年十五以上杀之,各路汇集所杀卫军75万,新军23万六千,家口32万。”(《蜀乱》)《后鉴录》:“先检各卫军及在营新兵年十五以上杀之,会计各路所杀卫军七十五万有奇,兵二十三万有奇,家口不计,乃次杀民之诸生,释道及堪舆,医卜有材技者。。。。。。凡三十余万,家口不计”。 张献忠并非一开始就要屠蜀,而是在清军入川,南明反扑以及川民四起的情况下才下令屠光川民。《蜀碧》:蜀民共起杀伪守牧令判等官。贼所破郡邑,置守牧令判等官,缉捕百姓。时四方兵大起,民之荼毒未尽者,斩木揭竿,纠集杀贼。一时伪官或刺於庭,或生畀之火,或投之水,几於殆尽。 还有《客滇述》:贼悬示城中,呼川人为蜀獠,谓『朕待蜀獠最好,而蜀獠每每要反,负朕之极,故尽杀之』。实际上在张献忠决心屠川的时候,其控制范围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有此情况也不奇怪。至于为何川民会反,因为张献忠打仗需要庞大的军需,因此就只能抢夺川民的粮食,加上此人好杀人,非常残暴,因此招致了川民的反抗。 有些人肯定会拿四川的张献忠庙来说事,关键是我想问下,除了梓潼有张献忠庙之外还有哪里有?至于原因在《蜀碧》中也有提及: 贼所过处,公廨、民居、园林、亭馆、寺观、楼阁,悉为瓦砾,所存者惟文昌、关帝二祠。盖关帝,秦人所尊,而文昌则彼推尊为太祖高皇帝者也。故重修七曲山(在梓潼)大庙,又建关帝祠於东,皆极钜丽。 又云:献初过梓潼,夜梦人以宗弟红柬来谒,诫以勿杀邑民。晨起,询人曰:此文昌帝君也。神姓张。献云:咱一家兄弟人,何忍杀之,梓潼得全。——《蜀碧》 这段虽然零散,但也可以证明张献忠因为在梓潼拜文昌侯为先祖,因此对梓潼人民比较客气,因此当地人民也比较感激他,那里的文昌庙张献忠所盖。但一个梓潼能代表所有四川吗? 还有就是“七杀碑”的传说,有人说外国人在1934年发现了张献忠的“圣谕碑”,写的是“天以万物与人,人以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不是“七杀碑”。其实这个石碑正好证明了张献忠屠蜀的真实性,因为在《蜀碧》《客滇述》《鹿樵纪闻》中都有记载:《后鉴录》说:“(张献忠)复为伪圣谕,刻石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是时崇祯十七年十一月。”《蜀碧》说:“初,贼自为圣谕六言云:‘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命右相严锡命作注解发明之。刻诸石。”《客滇述》说:“献忠自言亲见天神与语曰:‘天以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遂刊行各州县。再续二语云:‘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即以为‘圣谕碑’。”《鹿樵纪闻》的记载与《客滇述》基本相同,惟“万物”作“百物”,“自思自量”作“自去思忖”。在这些明清的史料中,根本都没有所谓“七杀碑”的记载,那些说满清编造“七杀碑”传闻的可以住嘴了。至于“七杀碑”记载的来源是来自咸丰年间的《成都县志》,说是在山上发下了刻有七个杀字的石碑,后来与1914年被破提倡除旧思想的学生给摧毁。至于上面写的是不是七个杀就无从考证了。还有本书叫《平寇志》,是明末遗民彭孙贻所作,该书作者终身拒绝仕清,并且该书在满清的文字狱中,多次遭到满清的查禁。在这本书里也记载了张献忠在安徽凤阳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之事:“士民被杀者数万,刨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2650余间”。是年张献忠攻克安徽和州,“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号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当然,凭一个张献忠是不可能将四川屠光的,在他死后,满清花了十三年才占领了整个四川,这在《圣教入川记》中有鲜明的说明:“张献忠灭后,旗兵在川,……彼时川人不甘服旗人权下者,逃往地方,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载。迨至一千六百六十年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此时四川已有复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一千六百六十七年至一千六百八十一年,一连十五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盗之害。……四川际此兵燹之后,地广人稀。” 其他势力的屠杀南明军:其实南明除了杨展是真正为了四川人着想只可惜杨展因为他管辖的地盘逐渐富裕,在1648年被袁韬和武大定杀害。早在张献忠牺牲以前,南明官军对农民起义进行了拼命的反扑,残酷屠杀人民。史载,明军“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淫污劫杀,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顺治四年六月,南明官军王祥部总兵王命占领顺庆,“其始也,每家给免死牌一张,需银若干两。其继也,每牛给牛票一张,需银若干两。未几,而牵其牛,掠其人,掘其粮,焚其室,胥西南之民而兵之。”顺治六年,南明官军曹勋部驻雅州,“其兵亦不易得食,于是纠合焦英等队外掠西道,内掠雅边,豆、麦、高粱搜括无一粒。遗黎草根、木皮充腹,迨尽,僵尸满路,城乡至显设卖人肉汤锅。”故当时亦有“宁遇恶虎,不遇曹部”之谚。地主武装:地主武装也是这样,如雅州“黎神武等所为,残忍妄诞,凡有俘获及挟仇相害者,但云从贼,无不手刃之。”这些地主武装,在其辖区内大肆掠杀人民,如顺治二年十一月,南明监建黎军范文光“驻节雅州”,“分兵劫掠”,以致“雅民剥床见肤,各星散逃去”,“又纵兵掳掠,雅安民遭害甚惨”,所以当时有“宁逢赤眉,不逢文师”之谣。在人民看来,农民起义军(“赤眉”)比地主武装好。为了争抢粮食,一切仁义道德都已经不存在了。有个冯氏家族写了本《冯氏历乱录》,在书里对当地摇黄土军任意肆虐和清军开道杀人都有描写。清军攻周时缝草便杀据欧阳直的《蜀乱》记载,摇黄土军杀人,吃人之事也干不少,在一座庙里,他们抓大头的小孩,将其四肢绑住,用头撞钟,看其被撞得脑浆迸裂以此来取乐,是“更甚于献忠”。张献忠的军队是支有军纪的军队,所干之事都是有目的的,而摇黄土军就是毫无纪律的土匪了。 由此可以看出,张献忠所毒害的主要在川西一带,川南是南明和摇黄的地盘。随着清军入川,他们之间互相争夺,为了地盘和粮食。导致川南“孑遗者百无一二”,清军: 清军杀人在《客滇述》中也有记载:清将梁一训驱残民数千,北走至绵州,又尽杀之,成都人殆尽。还有康熙曾下令“就地打粮”:“惟蜀路运粮,最为重要,宜于所复城池、村落,遍访贼积米谷,悉行察收。俾进蜀官兵,不悞支给。”清军“败兵奔驻雅州、名山两地,民间谷、豆、荞麦尽掠,鸡、鸭、牛、羊尽杀,瓦屋茅舍尽毁。人民无依,悉赴川西逃生。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  清军中吴三桂所部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吴三桂的军队在四川干了大量坏事。如王屏藩部的北路将军、后被吴三桂封为国公的谭宏,“年逾七十,淫虐无度,虏人妇女,所在地方,劫掠财贿。有不从者,即诬以罪,倾其身。宏妻姜氏,尤嗜贿利,于保宁多畜无赖为义子。凡犯一恶情理难容者,贿投姜门,问刑者即莫敢问。广(广元)、南(南江)、通(通江)、巴(巴中)、太平(万源)诸州,宏兵络绎不绝,勒索居民,十室九空,或涉深山穷谷人迹罕到之地,尚不得免。税及屠者、草履、鸡子,一切诛求。生灵涂炭,怨声满路。”康熙十五年,“吴三桂遣伪将军何德驻雅,征调烦苛,愁怨之气,酿成瘟疫,上南(即上川南)之人,死亡甚众。”“吴逆诏各州县输纳粮米运永宁军前,……有司昼夜飞催,惨苦万壮(状)。又值云南兵马,久驻保宁地方,人人思归,悉披坚逃反,连路尽遭殃害。”整个四川“农苦于徭役,商苦于暴税,兵苦于战阵”。到了康熙十七年,已是“民不堪命”的局面。可见从六百万人减少到8万人的真凶是清军(包含吴三桂),南明,张献忠,摇黄土军和各路强盗土匪共同所为,加上灾荒,瘟疫,虎患,人吃人,逃离等天灾人祸,才是导致川人减少的真正原因。补充,其实除了《后鉴录》之外,其他的资料很多都并没有将全部责任嫁祸到张献忠身上,如《蜀龟鉴》:痛乎,明季屠川之惨也。四川南部死于张献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于瘟疫、虎灾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遗之民百不存一矣。川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千不存一矣。川东死于献者十二三,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万不遗一矣。川西死于献者十七八,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十万不存一矣。

反方观点(1)张献忠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军才攻陷重庆。也就是说在这十三年中,张献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搏斗。难道这13年当中清军在和孤魂野鬼打仗?(2)四川平定后,满清统治者为了把“几乎杀尽四川人”的责任推给张献忠,就利用民间流传下来的“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的口碑,在后面加上七个“杀”字,而且声称这块“七杀碑”就在官署中,以证明其说词可信。 而国内现存两块张献忠“圣谕碑”, 少城公园陈列的碑上,没有一个“杀”字,当时的照片仍在。另一块“圣谕碑”,是1934年由一位英国传教士在四川广汉发现的,后来这块碑被运到广汉公园中展示。而它的碑文正是史料中记载的张献忠“六言圣谕”:“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说的是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蜀碧》一书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6年)的进士,官为御林院编修。可说是封建士大夫阶级的代表,对农民起义的痛恨可想而知,所以他的书究竟有多少可信度很值得人怀疑。 1646年,也即满清入关后第三个年头,满清即宣布张献忠已被战死,并宣称“破一白三十余营。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满清攻陷渝城(重庆),是在十三年后的1659年。因此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采取了彻底屠杀的办法作为报复。即不论是“张贼”,还是无辜的平民,一律斩杀。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这种残忍的镇压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续了很长时间。为了隐瞒真相、欺骗中国人,满清居然把他们自己干的这些大屠杀全部栽赃给张献忠!试想,假如张献忠真如满清鞑虏所宣传的那样,“是一个疯狂的杀人魔王。四川交通可达的人烟稠密之处,差不多被他杀绝”,那么,几乎没有人烟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已经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何需“劳驾”清兵们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这不是明显的矛盾嘛。 [2]四川人民的反清活动被残忍地镇压后,的确是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清廷不得不迁移湖广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广填四川)。造成这种惨状的不正是清兵们吗?可见当时的清兵们不仅穷凶极恶、而且栽赃的手法也卑鄙至极。  当然越是夸张和宣传张献忠的“屠杀”,就越能证明真正的刽子手们的行为是“正义”的。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满清统治了两百多年,战败一方的记录早就被毁灭或被篡改,留下的只是有利于自己的“记录”和当时的宣传,这样的“历史”代代相传,两百年后的百姓也就很自然地信了。  不过,如上面的例子,还是可以从满清自己的记录里找到矛盾的地方,从而还回历史的真面目。也有后来的出土文物戳穿了当时满清所制造的、流传两百多年的谎言。  例如,有一个栽赃的著名例子:满清的“七杀碑”传说。满清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天生万物以养人  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但后来,在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出土了张献忠的“圣谕碑”。碑文上却是:  ‘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即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杀气。  满清的御用文人们,把前段留下,居然把后一句改成了七个“杀”字以宣传张献忠的“残暴”和满清的“正义”!  当然,张献忠在四川时的确也做了很多坏事,但绝对没有像自满清征服全中国后所流传的那样,四川人都是被他杀光的。制造“弥望千里,绝无人烟”惨剧的决不是张献忠,而是当时的满清军队。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admin本文地址:http://shuangbaotai.net/sbt/4818.html发布于 2020-10-04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兴趣知识网

阅读
分享